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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走进二○○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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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司长 赵同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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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同走过不平凡的2003年。 这一年春天,中华大地遭遇了非典,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国人民与之展开了顽强的斗争,取得了重大的胜利。 通过抗击非典,卫生界及广大医务人员经受了考验,充分体现出了救死扶伤的无私奉献精神,但同时也暴露出了我国公共卫生防病体系仍十分薄弱,如遇到突发事件指挥不灵、信息不畅、队伍能力不足以及保障投入不到位,医疗和预防工作的有机联系和相互支撑的“平台”功能很不完善,尤其是依法应对突发疫情的能力和手段较为缺乏。 压力就是动力,困难就是机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等法规迅速出台,成为抗击非典的重要手段,对遏止非典肆虐起到了重要作用。 2003年是卫生法制建设进程显著的一年。《中医药条例》的出台,确立了要依法保障我国中医药事业健康稳步发展。《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及其办法实施,在明确政府和医疗部门责任的同时,使公众增加了一份保障健康的权利。《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为尽早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目标,全面提升基层卫生人员队伍的服务水准有了可靠的法律依据。 2003年也是卫生行政部门积极实践依法行政理念的一年。随着《行政许可法》的出台,树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形象,已经是时代的要求。在这一年里,卫生部为《行政许可法》的实施积极做着准备,清理审核卫生许可项目,至今已上报国务院取消行政许可项目17项,论证保留审批项目50项。 展望新的一年,卫生法制建设将翻开新的一页。经过抗击非典取得的经验,修改《传染病防治法》已列入全国人大今年的立法计划。修改这部法律的原则是进一步加强依法防治各种传染病,进一步明确传染病人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规定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防治传染病的投入。 《初级卫生保健法》已列入到全国人大五年立法规划,其起草论证工作,在新的一年里正式开始。这部法将围绕建设我国社会主义小康的目标,明确公民健康的基本权利。它将对我国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以及保障人民健康产生深远的意义。 新的一年,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一件大事。依法规范行政机关的权力应用,体现了我国政府的亲民政策以及为经济建设作好服务,打造高效、廉洁、透明、便民政府形象的意愿和决心。 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加快,依法管理,依法行医,理性地处理好医患矛盾,是卫生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广大医务人员特别是各级卫生行政干部,都需要不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新的一年,卫生监督体系将纳入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强建设。通过建设,不断加强卫生综合执法能力,使管社会公共卫生秩序和卫生行业的依法管理相结合。同时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监督执法力度,真正体现卫生依法行政的职能。 在过去的一年里,健康报的《卫生与法》版为普及卫生法律知识,一直在努力地做着尝试。走进2004,希望这块卫生法制园地为读者奉献更多的富有时代气息的文章和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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